2014年中级人力资源专业精讲: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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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
1.侵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权益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有两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女工或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包括:
◆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的;
◆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
◆女职工生育享受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的;
◆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
侵犯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
◆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2.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4.未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5.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法律责任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6.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给予经济补偿的。
7.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9.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
10.违反劳动监察规定的法律责任
11.违反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规定的法律责任
12.违法扣押证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或者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