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专业精讲:劳动能力鉴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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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五、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分类
按劳动功能障碍划分,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按生活自理障碍划分,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劳动鉴定争议处理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复查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