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易错题: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2-24
普通
中级经济师备考中,攻克易错题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刚开始的学习阶段,掌握好最基本的知识,才能够对以后的学习和考试打好基础。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伙伴准备了本周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易错题,快来看!
【多选题】
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A、物权种类法定化
B、物权效力法定化
C、物权内容法定化
D、物权的得丧变更法定化
E、物权客体使用方法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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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CD【点评】
本题考查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物权种类法定化。非经法律准许,当事人不得创设新类型的物权。(2)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制度的所有内容均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3)物权效力法定化。物权的法律后果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4)物权的得丧变更法定化。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得、变更和消灭物权。(5)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均为法定的物权的保护方法。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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