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7月23日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考试计划,我会将于7月23日举办2016年第七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会对此次考试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考试城市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银川、乌鲁木齐、宁波、厦门、拉萨30个城市。
二、考试科目及场次安排
在原计划安排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增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两个科目的专项资格考试。
日期 | 场次 | 时间 | 考试科目 |
7月23日 | 第一场 | 8:30-11:30 |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
8:30-10:30 |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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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场 | 13:00-15:00 |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 |
第三场 | 15:40-17:40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相关链接:中国证券协会:2016年第三季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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