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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证券从业《证券投资基金》知识: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7-21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例如,假设投资者在2005年4月8日(周五)申购了份额,那么基金将从4月11日(周一)开始计算其权益。如果在4月8日(周五)赎回了份额,那么除了享有4月8日(周五)的利润之外,还同时享有4月9日(周六)和4月10日(周日)的利润,但不再享受4月11日的利润。

  节假日的利润计算基本与在周五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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