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从业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2014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核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5-21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知识点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核准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

  (一)受理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

  (二)初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

  (三)发审委审核

  发审委审核申请文件。

  (四)核准

  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五)证券发行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发行证券;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再次申请

  证券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

  (七)证券承销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

相关链接: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知识点汇总

推荐栏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证券从业考试报名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机考模拟系统

机考模拟系统

全真模拟+精选试题+配套答疑

了解详情480元/2科

关注公众号

正保金融大讲堂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