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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期货公司设立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7-08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六)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股东应当以货币或者期货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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