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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从业《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预习: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04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知识点 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

  八字方针: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一、监管的意义与原则

  (一)意义

  1.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2.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

  3.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

  4.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的重要环节,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和宗旨。

  ●一国或地区,投资者保护得越好,资本市场就越发达,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就越大。

  3."三公"原则:公开(充分的透明度)、公平(无歧视)、公正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证券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

  二、监管的目标和手段

  (一)目标:保护投资者;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降低系统性风险

  (二)手段

  1.法律手段:主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2.经济手段:相对比较灵活,但调节过程可能较慢,存在时滞。

  ●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

  3.行政手段。手段较直接,但运用不当可能违背市场规律,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遭到惩罚。

  ●多用于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法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尚未理顺,或遇突发性事件时使用。

  三、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证监会

  2.证监会派出机构

  (二)证券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1.证监会的职责

  2.证监会可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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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八章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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