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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预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03

  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七章 证券的中介机构

  知识点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指标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一)净资本及其计算

  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净资本指标反映了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

  净资本是假设证券公司的所有负债都同时到期,现有资产全部变现偿付所有负债后的金额。

  计算净资本的两个目的:①要求证券公司保持充足、易于变现的流动性资产,抵御风险,保证客户资产安全;②破产时仍有部分资产处理清算事宜。

  (二)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重要,指标要记忆)

  1.各项业务净资本要求:

  1)经营经纪业务净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

  2)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净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

  3)经营经纪业务同时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

  4)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

  2.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2)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3)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4)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3.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规定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指标规定

  1)为单一客户融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2)为单一客户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3)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5.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标准(共计七项)

项目

风险资本准备计提标准

备注

(1)经纪业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3%

A类公司按0.6倍计算
B类公司按照0.8倍计算
C类公司按照1倍计算
D类公司按照2倍计算

(2)自营业务

固定收益类,按投资规模10%计算

权益类证券,按投资规模20%

未对冲衍生品,按投资规模30%

已风险对冲的衍生品,按5%

(3)承销业务

再融资股票30%;IPO股票15%;

公司债券8%;政府债券4%

(4)资产管理业务

专项8%、集合5%,定向5%

(5)融资融券业务

按开展规模10%计算

(6)设立分支机构

每家分公司2000万元;营业部500万元

各类公司缴纳数额相同

(7)营运风险资本准备

上一年营业额总额的10%

  (三)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主要监管措施:(共计5部分)
  1.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进行业务改进和说明),具体包括:①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主要股东,说明;②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③重大决策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④增加检查频率。
  2.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限期改正,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20个工作日,未报整改计划的,立即被限制业务活动。整改期内处理包括:
  ①停止批准新业务;②停止批准增设、收购分支机构;③限制分配红利;④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3.未按期完成整改,(业务停止,人事调整)具体措施:①限制业务活动;②责令暂停部分业务;③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管支付报酬、福利;④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管或限制权力;⑤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力;⑥认定董事、监事、高管为不适当人选。
  4.未按期整改,情况恶化,则撤销业务许可。
  5.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证监会可视情形采取:①责令停业整顿;②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③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④撤销。

  相关链接: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七章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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