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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股东大会决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2-26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知识点十一: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1.普通决议: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特别决议: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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