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注册会计师)

适用年度:2018年

2018注会专业阶段定制上岗班学员协议

甲方: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定制上岗班学员

乙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所拥有的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为甲方提供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考前辅导、实务操作培训、就业指导及推荐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及服务内容

1.1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定制上岗班(不含就业推荐),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辅导服务,包括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课程以及实务操作课程。

1.2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定制上岗班(含就业推荐),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辅导及就业推荐服务,包括上述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实务操作课程、财会类岗位就业培训课程及就业推荐服务。

1.3 辅导及服务内容

1.3.1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考前辅导课程,是乙方针对注册会计师最新考试政策及考试大纲设置的考前辅导网络课程及配套辅导材料,其中包括基础阶段课程、强化阶段课程、提高阶段课程、冲刺阶段课程等网络课程体系,以及全真模拟试卷、考前预测卷、考点汇编电子书等辅导材料。

1.3.2实务操作课程,是乙方为提高甲方的实务操作能力,掌握实践技巧,为甲方开发的课程体系,包括审计初体验、审计基础理论、常见审计程序示范、手把手教你填底稿等课程。

1.3.3 就业培训课程及就业推荐服务,是乙方向甲方提供就业培训课程及指导服务,以增强甲方的就业能力,提高就业机会。就业指导服务包括商务礼仪介绍、商务沟通管理、简历制作技巧、审计面试指导以及一对一模拟面试等。甲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就业(实习)推荐条件的,乙方根据甲方的学习情况、个人资质等条件,帮助甲方成功获取实习机会或就业机会的服务。

具体方案及课程以乙方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2 服务说明

2.1甲方须在乙方网站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我的网校我的家”个人资料处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一经填写,不能修改)。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选报课程及交费后,甲方即可参加乙方提供的相应科目及班次的考前辅导课程及服务。

2.2 本协议项下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前辅导课程,学习期限为三年,即2020年考试结束后一周关课。学习期内,若甲方顺利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统一考试其中的任意一科或一科以上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本协议至乙方完成就业推荐服务之日止,但就业推荐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就业推荐服务期限自甲方申请,乙方启动就业时间开始计算。

学习期内,甲方可随时自行开通实务操作课程及就业培训课程的听课权限(课程只能开通1次),学习期限为一年,自课程开通之日起计算。

3 辅导科目、费用及费用支付

3.1乙方提供的辅导班次及定价具体如下表所示,甲方可自行选报,最终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课程名称 定制上岗班
不含就业 含就业
三科联报 8880元 12880元
四科联报 9880元 13880元
五科联报 10880元 14880元
六科联报 11880元 15880元

3.2定制上岗班不支持学习卡支付;不享受VIP折扣,但费用计入累积消费金额。

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所报班次相对应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学习课程以后,未达到报考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同班次考前辅导免费续学的服务。

4.3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4.4 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考试证明。

4.5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辅导计划和课程安排,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

4.6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5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5.2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5.3 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前辅导服务续学条款

6.1 甲方报名参加乙方注册会计师定制上岗班并按照乙方要求在正保会计网校平台注册、交费后,即可通过乙方正保会计网校平台“我的网校我的家”申请开通当期报考科目相关的辅导课程,课程学习权限至当期相应考试结束后七日内统一关闭。若甲方完成乙方辅导课程,报名并参加相应科目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后,未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且符合本协议约定及乙方要求的情况下,可向乙方申请重新开通该科目的学习权限,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重新开通相应科目的课程:

6.2.1 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6.2.1.1 甲方在“我的网校我的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6.2.1.2 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6.2.1.3 甲方在要求乙方重新开通课程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乙方的注册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1.4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当期注册会计师考试或要求乙方重新开通课程学习权限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1.5 甲方在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受到相应处理或处分的;

6.2.2 甲方报名当期辅导科目的考试后,未参加考试的;

6.2.3 甲方没有按照乙方要求提交全部的申请材料;

6.2.4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 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学习账号、提供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或有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6.3 申请重新开通课程学习权限的程序

6.3.1 甲方报考所在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分数查询方式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含公布当日及周末,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可在乙方续学平台申请续学,并填写/上传个人真实资料(包括甲方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成绩单),填写/上传材料要与签署协议时在个人中心填写的信息一致。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续学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3.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续学的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重新开通相应课程的学习权限。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续学条件的,不予办理。

7 就业推荐服务(本条款适用于选报定制上岗班(含就业)的学员)

7.1 就业推荐服务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甲方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7.1.1 甲方报名参加本协议项下乙方定制上岗班(含就业推荐)的辅导服务,并已交费;

7.1.2 甲方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7.1.3 甲方通过选报的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其中的任意一科或一科以上;

7.1.4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个人资料及其就业意愿(包含但不限于就职企业范围、岗位要求、薪资福利等)的登记并获得乙方认可的。

若乙方认为甲方的就业意愿与其学历、资质或经验不相匹配,有权要求甲方对求职要求进行修订,直到双方达成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7.1.5 甲方的身体、智力及过往行为记录不存在影响其从事相应财务类工作的限制。

7.2 就业推荐服务终止

7.2.1如甲方在服务有效期内未能取得毕业证书;

7.2.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未能通过选报的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任何一科,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且不予任何形式的退费。

7.2.3 如因甲方个人原因,两次放弃乙方提供的面试机会,或甲方通过乙方推荐的面试但未如期办理入职,即视乙方成功完成就业推荐服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所交纳费用不予任何形式的退还。

7.2.4 就业推荐服务,自甲方实际入职招聘企业或与招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视为完成,本协议终止。但就业推荐服务期内,甲方经乙方推荐取得入职通知,但因用人单位原因而未能正式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免费为甲方再次提供就业机会。

7.3 就业推荐服务期内,乙方可通过各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通过合作企业、招聘平台等多种渠道)对甲方进行就业推荐;甲方应按照乙方或所求职公司的要求准备简历、按时面试并提前对相关的面试进行充分准备。

7.4 甲方与用工单位在用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由甲方与用工单位自行解决,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8.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4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9 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9.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10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1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12 其他

12.1乙方对所提供的培训课件以及辅导资料等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培训内容以任何方式提供或者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网络传播等任何形式)给任何第三方。

上述情况如有发生,乙方可立即关闭培训课程,终止本合作协议且不予任何形式的退费,同时甲方应赔偿侵权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不足五万的以五万计)。

12.2 甲方授权乙方无偿使用其肖像、参加本协议项下培训和就业推荐的相关经历作为对外宣传的资料,时间及于本协议期间及协议期满后10年。

12.3 甲方保证所填报的入学资料或所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信息、证件资质)均真实、有效,若因此导致甲方就业不成功或产生其他问题,一切责任均由甲方个人承担。

12.4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义务之日止。

12.5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项下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辅导上述班次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选报上述班次并成功付费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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