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搞建筑租赁的。有一笔进账是法院执行回来的692w(未开票),包括租赁费270w,赔偿损失400w,占用使用费17w,银行担保费用5w 如何账务处理,如何办税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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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05/07 16:38
您好,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开票的按未开票申报。
05/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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