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动税人。本年5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20万元,该批源材料分别度10%和13%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该批重材转出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支付运销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企业产品适用的增借税税率为13%。要求:0世算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关税。3分)2计算进口原材料的组或计税价格,0分3计算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3分)(4)计算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分6计算甲企业本年5月的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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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0:27
1.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关税=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10%或13%)=120万元×10%=12万元;
2.进口原材料的计税价格=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应纳关税=120万元+12万元=132万元;
3.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0%或13%)=120万元×13%=15.6万元;
4.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15.6万元;
5. 甲企业本年5月的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万元×13%-15.6万元=368.4万元-15.6万元=352.8万元。
拓展知识: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可以用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样就减少了纳税负担。例如:甲企业用原料加工制造出产品,甲企业在购买原料过程中,产生了进项增值税,甲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也产生了销项增值税,这时候,允许甲企业将产生的进项增值税进行抵扣,从而减少纳税负担。
2023 01/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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