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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连续12个月(以一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累计应征增值税额未超过500万。我公司按季纳增值税,是不是到今年10月份的时候,我就可以从1月1日开始累计到10月份算收入呢?谢谢老师!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19 09/01 21:29
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可以从1月1日开始累计到10月份算收入呢? ……对的
2019 09/0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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