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一从事白酒生产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和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2023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粮食白酒入库,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酒精,取得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40万元,酒精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3)领用上述酒精全部发送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款5万元,均收到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粮食白酒收回后入库。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共计120万元。
老师,第三问受托方代垫辅料是属于购进货物,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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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xiaocao001 | 提问时间:09/28 17:1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的,因为有专用发票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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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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