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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个税条例第六条:"(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五)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规定都提到个人从事“医疗、咨询”,但一个属于劳务报酬,一个属于经营所得,区分是什么呢?经营所得不能是自然人(其他个人)?
a956987 | 提问时间:08/28 11:18
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985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关键在于个人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其业务的形式。
1.劳务报酬所得通常是指个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或雇员,为他人提供特定的专业服务所获得的报酬。这种情况下,个人与服务接受方之间通常存在雇佣关系或合同关系,个人不承担经营风险,而是根据其提供劳务的数量和质量获得报酬。例如,医生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等。

2.经营所得则是指个人通过经营自己的企业或事业,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等,所获得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不仅提供专业服务,还要承担经营中的风险和责任,包括可能的亏损。经营所得需要考虑企业的成本、费用、税收等,最终计算出个人的利润或损失。

如果个人只是提供特定的劳务,没有承担经营风险,那么所得属于劳务报酬;如果个人经营了一项事业,承担了相应的风险,那么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祝您学习愉快!
08/2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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