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句话怎么理解?
2。股息、红利是免税收入,要计算在营业收入里吗
3。这个规定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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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ie | 提问时间:10/24 17:4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就是说如果该企业类型是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那么该企业对应的投资收益也应当计入到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中
2。股息、红利是免税收入,要计算在营业收入里吗
答:是计入到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中,对于投资收益本身如果符合免税规定也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
3。这个规定的比例是多少?
答: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 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祝您学习愉快!
10/2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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