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报关单可以重新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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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4 | 提问时间:11/20 08: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第三条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
11/20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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