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设备折旧费,燃料动力费,材料费,最后去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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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6 | 提问时间:11/06 20:59
您好,研发设备折旧费、燃料动力费和材料费在会计处理上通常不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根据其用途和性质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研发设备折旧费
研发设备的折旧费是用于研发活动的资产的折旧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中,而不是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这是因为研发设备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的研发活动,而非直接参与产品生产或销售过程。
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研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燃料和动力费用。与研发设备折旧费类似,这部分费用也通常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中,而不是主营业务成本。这是因为燃料动力费是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而非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
材料费
材料费在研发活动中的处理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那么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且需要从研发费用中扣减这部分材料费用。具体来说,如果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11/0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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