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质量条款的收入如何确认?比如合同额100万,记了一部分预计负债,剩余金额记入收入?还是全额记入收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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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1 | 提问时间:11/04 15:43
对于附有质量条款的收入确认,不能简单地全额记入收入或直接将一部分记为预计负债后剩余金额记入收入。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在评估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时,需要区分该质量保证条款是属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还是服务类质量保证。
如果质量保证条款属于保证类质量保证,即企业为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而向客户提供的保证,该保证性质上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可能性较小,通常应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在符合确认条件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收入准则确认收入时不考虑该质量保证条款的影响,即通常应全额确认收入,但要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
如果质量保证条款属于服务类质量保证,即企业向客户提供的额外服务,如延长的质保期、免费的维修服务等,该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当按照其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该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全额确认收入,而需要将部分金额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对应的履约义务,在未来履行该义务时确认收入。
11/0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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