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初始计量中,入账成本金额=银行存款-应收利息,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不影响初始入账成本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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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0 | 提问时间:07/22 12:36
在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不影响初始入账成本,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从概念和性质上来说,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实际上是上一付息周期应归属前任债券持有者的收益。新的投资者在购入债券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这部分利息,并不是为了获取债券本身未来的收益而支付的成本。
其次,会计核算的原则要求清晰准确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将这部分利息单独区分出来,不纳入债券的初始入账成本,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债券投资的实际成本,即投资者为获取未来利息收益和到期收回本金所付出的代价。
例如,假设一张债券面值为 1000 元,票面利率为 5%,每年付息一次,当前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为 50 元。投资者购买该债券支付了 950 元。在初始计量时,入账成本为 900 元(950 - 50),这 900 元才是投资者为了获取未来债券利息和本金而真正付出的成本。而那 50 元的利息,待实际领取时,直接作为一项应收项目处理,不影响债券投资的初始成本。
07/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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