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当月为小规模,给甲方开具1000万发票,项目购买材料机械等900万已付款,其中600万万约定取得的成本为进项专票,打算下个月转为一般纳税人以后再让供应商开具,那么这个月的成本发票可以暂估吗? 等下个月实际收到发票再调整?税务这块会有风险吗?
会计分录下面这样对吗?
借:5401(合同履约成本-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供应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建筑#
84785001 | 提问时间:06/25 11:24
您好,这个的话是可以按照下边这样暂估的,可以
06/25 11:2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财务工作描述中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