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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外地项目在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后, 1、最后核算地是发生地还是公司注册地? 2、若是核算地是注册地,预缴部分怎么处理? 3、核算后多退少补的主体是发生地还是注册地?
84784984 | 提问时间:05/06 11:3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最后核算地是发生地还是公司注册地?通常情况下,最后核算地是指公司的注册地,而不是项目的发生地。核算地址通常与公司的注册地址相关联,这是因为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公司在法律上的所在地,用于处理与税务、法律等相关的各项事务。而项目的发生地可能因项目需要而在不同地方,但这并不改变公司的注册地址和核算地址。 2.若是核算地是注册地,预缴部分怎么处理?如果核算地是公司的注册地,那么预缴的增值税部分需要在公司的财务记录中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来说,公司需要记录预缴的增值税金额,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预缴的增值税可以作为一项预付费用或应交税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会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规定而有所不同。当公司在注册地核算增值税时,需要将预缴的增值税金额与应缴的增值税金额进行比较。如果预缴金额大于应缴金额,则公司可以将多余的预缴金额作为税款退还或抵扣后续应缴的税款;如果预缴金额小于应缴金额,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部分。 3.核算后多退少补的主体是发生地还是注册地?核算后多退少补的主体是公司注册地,而不是项目发生地。因为公司的注册地是公司在法律上的所在地,负责处理与税务、法律等相关的各项事务。如果核算后发现预缴的增值税金额与应缴金额存在差额,需要由公司注册地负责处理多退少补的事宜。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包括税款退还、抵扣后续应缴税款或补足差额部分等。
05/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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