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我们22年的一个1500万的重点项目,22年已支付1000万且对方也已开票1000万的普票,但是该项目因为23年数改后该项目最后核定金额为980万,而且有些内容有减少,但是我们已经支付了1000万,相当于对方还要退回20万,但是当时是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的,那今年24年了是退回零余额账户吗?还是可以直接退回基本户呀?我该如何记账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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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9 | 提问时间:01/04 14:20
1.退款账户:由于原先是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的,建议这20万的退款依然回到财政零余额账户。这样可以确保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清晰,便于对账和审计。
2.记账:
冲减22年的应付账款:原先已经支付的1000万中,可以将其中的980万仍然记录在“应付账款”科目,以冲减对应的金额。
记录退款:对于需要退回的20万,可以记录在“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表示对方需要退还的款项。
涉及的税费问题:如果退回的款项需要退还给对方开具的发票,可能存在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问题,需根据具体税务规定进行处理。
01/0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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