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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务合同: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理解这条,老师按给操作案例,老是不明白,比如我解除补偿是20万,要申报、上缴个税吗?
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3 12/20 14:1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2.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3.超过的部分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操作案例: 假设你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向你支付了一次性补偿金20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你需要判断这20万元是否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那么超过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超过,则整个20万元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一个参考数据,具体数值需要根据你所在地的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来确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查找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并据此来判断你的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12/2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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