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老师,您好
1、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这部分意思是受托方给客户开的是软件服务费还是软件销售
2、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这部分不需要征税的是否是需要开票呢?如果要开票开的是软件服务还是软件销售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3 11/20 14:12
您好,第一种情况的话,是属于软件销售的,第二种情况,是属于开票的,开成不征税发票,是属于服务
2023 11/20 14:1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财务工作描述中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