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是一家在多地上市的企业,2×21年2月1日向其所有的现有普通股股东提供每持有5股股份可购买其1股普通股的权利(配股比例为5股配1股),配股价格为配股当日股价的80%。由于该公司在多地上市,受到各地区当地的法规限制,配股权行权价的币种须与当地货币一致。则该配股权属于( )。
答案是权益工具,解析说,因为是向所有股东配股,所以是权益工具,我想问如果不是向所有股东配股的话又分类为什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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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3 11/18 10:44
你好,也有可能属于金融负债。只要必须支付现金,那就属于金融负债。权利方获得的股数是固定的,但价值是不固定的,会随着股价的波动而波动。这就是一种所有者权益,就是权益工具;权利方获得的股数不是固定的,但价值是固定的,不会随着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名义上持有股票,但不是一种正常的所有者权益,被限制死了价值,这就是金融负债。。。总结概括就是如果用现金结算,只有不能无条件避免支付现金的,就属于金融负债。如果用股票结算,对非衍生工具而言,只有股数是固定的,就属于权益工具;对于衍生工具,只有固定股数换固定金额,就属于权益工具
2023 11/1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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