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综合娱乐中心(一般纳税人)2022年2月发生业务如下:(1)取得店堂点餐含税收入600000元,含销售瓶装啤酒1吨收入24000元、用自有设备现酿啤酒0.2吨收入5000元。(2)KTV包房取得含税收入200000元,含观看通宵电影包房收入80000元、零食收入40000元、瓶装啤酒1吨收入30000元。(3)取得外卖餐饮含税收入120000元,含销售听装啤酒0.2吨收入8000元。(4)当月外购食材300000元,其中部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2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外购食材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啤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需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4)判断娱乐中心是否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需缴纳,请计算应纳消费税额。(5)计算娱乐中心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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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10/08 16:30
第一个60万/1.06×6%,按照这个来。
2023 10/0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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