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改的话怎么写合适?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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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6/18 15:05
同学你好; 收到总部发票的借方凭证科目有误,应该 借: 库存商品 这个进项税额不用转出,应为你给客户试用已经做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了
2023 06/1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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