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老师你好,我请教个劳动合同的题目:已知,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以有权追偿最长不超11个月双倍工资。如果此时,试用期也超过了法定上限(假设1年合同 试用期定了4个月,超了2个月),是不是还可以同时拿多2个月正式工资?双倍工资和试用期超期 是不是都可以获得赔偿,还是说拿了双倍工资,那超过试用期多一个月赔一个月正式工资就拿不到?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3 05/04 11:51
您好,对的,您的理解是对的
2023 05/04 11:5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