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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房产中介公司,和别的公司合作的(卖方他的,买方客户我们这边的),我们钱收到,然后是从老板合伙人(也是股东,注册没他名字)私人账户分佣金转给合作中介公司的,别的中介公司开了发票了,这个做主营业务成本,因为是从私人账户转发这个可有影响?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3/01 19:32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经济活动,只要其结果可以获得收益,都应当参与税收征收管理,不管是否发生现金流动。因此,从私人账户转发的资金也应当参与税收征收管理,发生经济活动,不管是以何种形式,应当参与税收征收管理。 因此,从私人账户转发的资金也属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需要参与税收征收管理,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并扣缴相应的税款。同时,也应当确保该转发的资金是从合法渠道获得,并具备合法来源,以免涉及其他违法行为。
2023 03/0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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