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李进审查了甲公司2016年12月固定资产折旧具体情况,已经发现以下情况。
(1) 2016年11月,车间设备计提折旧120 000元,年折旧率为6%;
(2) 2016年11月,车间购入设备一台,价值200000元;
(3) 2016年11月,将原来未使用的车间设备投入使用,原值100 000元;
(4) 2016年11月, 送外单位大修理车间设备一台,原值500 000元;
(5) 2016年11月,对一台车间设备技术改造,当月交付使用,设备原值2000 000元,技术改造支出5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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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8:51
根据上述情况,李进会计师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审核车间设备的折旧:由于车间设备投入使用和购买,在2016年12月应计提金额139000元,即设备原值200000元乘以6%,100000元乘以6%加上技术改造费用50元。
(2)审核车间设备购置:因此,2016年11月应当将购买的车间设备一台,价值200000元加到固定资产中,同时将原有未使用的车间设备和送外单位大修理车间设备一台的原值100000元和500000元分别进行补充记录,并将设备技术改造的支出50元作为一项费用支出记账。
2023 02/0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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