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核算练习
某股份有限公司从外单位购得一项商标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6 000 000元,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2 160 000元,款项已支付。该商标权的使用寿命为10年,不考虑残值等因素。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商标权时;
(2)每月摊销该无形资产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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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8:35
(1)购买商标权时:应当记入贷方36 000 000,增值税2 160 000,银行存款3 780 000,应付账款36 000 000。
(2)每月摊销该无形资产时:按期摊销,每月摊销36 000 000/10= 3 600 000,增值税2 160 000/10= 216 000,每月应付账款3 600 000+216 000=3 816 000,应付账款摊销3 816 000,无形资产摊销3 600 000,增值税费用摊销216 000。
无形资产核算是指在会计科目体系中,对非物质性的企业支出而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例如商誉、商标权、专利权等。以上是会计核算无形资产的基本思路,即在购买时记入一条付款的贷方,和一条增值税的贷方,款项的借方,以及一条应付款的借方,随后按月摊销,期末摊销清楚,以示完成了对无形资产的核算。
拓展知识:商标权的使用寿命是10年,但不考虑残值等因素,实际上商标权使用寿命可分为两部分:有效使用期和残值期。有效使用期内,商标权每月按一定比例摊销(一般是每次摊销年限的比例),残值期内,不再进行摊销,期末收回摊销金额,把商标权从会计报表上清除掉。
2023 01/3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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