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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委托丁公司加工原材料,原材料成本130000元,加工费用50000元,加工费用增值税税额6500元,由受托单位代扣代缴消费税,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准备直接对外销售。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月末,出售全部该材料,收到价款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7 15:48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加工完毕,因原材料本身增值,故应结转为存货,存货总额=(130000+50000+6500)元,月末销售出去的材料,该材料的存货金额应】当期减少,期末存货余额应为零,本期材料销售收入可以从销售收入中计入,应计入本期工程款,本期应收款也相应减少。本期发生的50000元加工费和6500元增值税应计入本期费用,发生的消费税项应计入应交税费中,本期现金流减少,存款减少,应收款减少,增加应缴消费税,本期净收入增加。 拓展知识:加工费用定义:加工费用是指企业将购入的原材料、辅料、其他材料等转换为产品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支出。加工费用一般主要指材料加工费,指在加工生产过程中支出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定额支出;平衡支出,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随原料消耗而变化的经济支出,如加工工人工资、加工费等。
2023 01/2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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