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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我们是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总包方用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形式给我们发放工程款,发到个人卡里的并不是真实的农民工工资,后期我们还要重新发放,我应该怎么做账,怎么报个税?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6 21:32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工资是发放给总包方,而总包方可能会把其发放给分包公司,此时,将此款项分类作为投资性收入,其投资性收入由总包发放给分包公司,受到投资性收入所得税影响,需要将此款项统计在财务报表中,在税收筹划阶段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此时,应将此款项归入投资性收益,以此计算投资性收入进行税收筹划,以减税。同时,在将款项发放给农民工时,应参考当地的劳动法律,明确农民工的所得税的计算和扣缴的规定,进行税收管理,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拓展: 劳务分包不仅要考虑农民工工资发放以及税收问题,还应该考虑供应商费用的管理,以及财务流程自动化,例如账单支付和归档,以自动化的方式发放工资,减少人工成本,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同时,还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实时管理,实现多部门的协作和合作。
2023 01/2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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