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11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大地公司经营以旧换新业务,11月1日向甲公司销售A产品100件,单价为11.3万元(含税价),单位销售成本为8万元,同时收取100件同类旧产品,每件回收价为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大地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的款项存入银行。(2)大地公司于11月1日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A设备100件,每件成本为6万元,合同约定以每件1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大地公司按售价金额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11月10日大地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70件,大地公司于当天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3)大地公司在11月20日销售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2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批材料实际成本15万元,收到款项已经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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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6 19:19
大地公司的经济业务可以分为以旧换新业务、委托代销产品、售卖材料三种,其中以旧换新业务涉及甲公司,大地公司11月1日向甲公司销售A产品100件,单价为11.3万元(含税价),单位销售成本为8万元,同时收取100件同类旧产品,每件回收价为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该类业务可以申报出口免税,同时准予按税额计算义务人所得税,按50%计算所得税额。
第二类业务是委托代销产品,大地公司于11月1日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A设备100件,每件成本为6万元,合同约定以每件1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大地公司按售价金额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该类业务只需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所得额,不需要申报增值税。
最后一类业务是售卖材料,大地公司在11月20日销售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2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批材料实际成本15万元,收到款项已经存入银行。该类货物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常销售的货物,要按照13%的税率申报增值税,同时也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按照25%的税率申报。
拓展知识: 进口货物和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暂予免税、缓税及退税等方式进行缴纳,具体依据《增值税收入管理条例(试行)》(国务院令第389号)及相关税务机关解释文件的规定执行。
2023 01/26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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