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销售钢材5000万元含税价下头,同时又经营农机整机销售收入1200万元,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50万元,由于公司未对两种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因此税务机关要求从高适用税率。该公司对这种经营行为进行纳税筹划方案如下,方阿姨这两种业务未分别核算,方案二这两种业务分别核算根据以上方案填写下表,选择最优方案,答案保留两位小数。
方案一,钢材销项税额?农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方案二,钢材销项税额?农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选方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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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3 13:16
方案一:钢材销项税额315万元,农机销项税额12万元,进项税额65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579万元
方案二:钢材销项税额315万元,农机销项税额6万元,进项税额65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639万元
应选择方案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理收入和税负是比较复杂的。如果直接申报税负,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税负负担,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发展。因此,应采取合理的纳税筹划措施,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方案二中,由于钢材和农机的销售业务是分开核算的,纳税筹划的税率可以降低,钢材的税率仍为17%,而农机的税率可以由17%降至16%,这样就可以节约本月的进项税额,从而有利于企业的经营。拓展知识:企业会计核算税负,是用核算方法控制企业收入和税负的一种方式,是企业有效、安全、合理缴纳税款和管理的手段,既可以有效避免税负超额征收,又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2023 01/2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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