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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股东投资1000万作股本成立公司,后期通过销售,回款1000万,但是公司未盈利,这1000万可以退回给股东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22 13:02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股东投资1000万作股本成立公司,后期通过销售回款1000万,但公司没有盈利的情况下,是无法退回给股东的。首先,公司在股东出资的1000万作股本成立公司以及回款1000万的过程中,都缺乏发生资产状况的变化,因此,在没有由公司赢利分配股息等情况下,股东是无权取回资金的。其次,即便股东有权取回资金,此时也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条款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取回出资的款项,故上述情况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拓展知识: 股东取回出资有一定的条件,不仅仅是公司已扣除所得税后有盈余可供分配,也不仅仅是公司未盈利。根据《公司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取回出资的条件,可以包括公司可支付能力和资本金变动情况、股东之间的合法权利义务关系等等因素。
2023 01/2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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