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晚上好,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别人一套总房款是575000元,房款已收齐也转过收入了。备案表上金额也是575000元,但后来又支付他们公司老总许给的5000元,抵扣契税,这5000元从公司出。那么我给他们开发票时,金额可以按照570000元开吗?相当于这5000元从他们房款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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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22 09:45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基于真实的房屋买卖价格开具发票,因此,在买卖双方达成的网签、交易凭证上,报出的房屋买卖价格就是发票开具金额的依据。在上述情况中,老总给予5000元优惠是实际发生的房产交易,发票开具金额仍需按照575000元开具。否则,发票不符合真实情况,会被认定为假发票,从而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遭受罚款等影响。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应当在出具发票时,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准确开具发票,从而避免出现财务问题。
另外,在实际的房地产开发中,通常会遵循“三约”原则,即网签三方约定书、实物房产移转登记本及发票三份文件,要求发票上开具金额必须与网签三方约定书上所约定的相同,以免发生财务审计的问题。
2023 01/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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