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时候计提一笔生产成本-职工工资,在11月冲减了这一笔,需要怎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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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9 08:18
根据《会计准则》第九百六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工资作为费用当期计提,即在10月时计提一笔生产成本-职工工资。 11月冲减这一笔,则应在11月的会计凭证中,将计提的生产成本-职工工资凭证,以及冲减的生产成本-职工工资凭证,分别记录下来,以便追溯查证。
2023 01/19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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