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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在广州:请问公司是10月份注册的,公积金账户是11月开通的,然后忘记增员了,导致2个员工断缴了一个月的公积金,请问可以补缴吗?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09 21:02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在广州,如果公司是10月份注册的,而公积金账户是11月份开通的,且增员忘记了,导致两位员工断缴公积金一个月,是可以补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积金条例》第三十八条,对职工存在因公司原因而不及时缴存公积金的,公司应当先行缴存。在补缴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原来的缴存比例来进行补缴,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为了及时补缴,建议公司可以登陆中国公积金网(gjj.com.cn)进行补缴备案,允许补缴的情况下,由参保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上公章确认,并支付并发放缴存金,提交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补缴备案。 此外,公司也可以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上缴单位以核实是否还可以补缴,了解具体的补缴流程,确保能够及时补缴公积金。
2023 01/0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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