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收购旧机动车50辆,支付收购款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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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08 09:38
2021年4月,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收购了50辆旧机动车,并支付了总计350元的收购款。根据《增值税政策性文件》第七百五十一号文件《关于调整机动车收购款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公告》,该收购款可以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减少了公司的纳税义务。同时,此次收购行为也提升了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市场知名度。
拓展知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收购款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公告》,在收购内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货车及其他收购机动车的收购款中,企业可在当期申报纳税的办税当期内,在收购机动车的收购款中可以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2023 01/0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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