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家电超市本年7月销售空调9000台,不含税销售额为3600万元,当月与销售空调相关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450万元;该超市同时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155.87万元,当月与安装服务相关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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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30 16:04
同学
方案一: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收取的安装费应按照销售货物这一主业的税率13%一并缴纳增值税甲超市应纳增值税800×13%+33.9÷(1+13%)×13%-100-1=6.9(万元)方案二:把安装部设成独立的安装公司,收取的安装费按建筑服务9%的税率纳增值安装公司应纳增值税33.9÷(1+9%)×9%-1=1.80(万元),甲超市应纳增值税800×13%-100=4(万元)合计应纳税额=1.80+4=5.80(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增值税1.10万元(6.9万-5.80万),因此,当弹方案二但方案二存在限制条件一是客户未必能够接受安装公司和甲超市分别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二是设立独立安装公司要有一定的额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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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3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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