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为120000元,已用连续五年的税前利润进行过弥补:假设发生以下业务:(1)本年实现税前利润400000元。(2)年终,按净利润的10%、2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向投资人分配现金股利。要求:计算所得税、净利润和年终未分配利润的数额;编制结转所得税、结转净利润和年终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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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23 10:56
所得税是400000*0.25=100000
净利润是400000*0.75=300000
2022 11/23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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