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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分析题3,M公司向A公司支付商标费530万元(含税),有机构、有联系,如何判断所得税税率为10%还是25%?请仔细分析不是简单给结论,比如提供商品特别?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8/05 14:30
丽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支付的商标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其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如果M公司在境内设立机构,M公司向境外A公司支付商标费,属于与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该按照10%源泉扣缴代扣代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M向境内企业A提供商标权,则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祝您学习愉快,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2 08/0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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