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甲厂(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3万元,随后甲厂将该批木材运往乙厂加工,委托其生产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3万元,增值税为2700元。乙企业收取20万元的加工费,并在5月20日前将加工后的实木地板移交给甲企业。乙企业没有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5月30日,甲企业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将这批实木地板销售给某建材公司,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计算当月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及甲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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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2 05/31 19:43
计算当月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100+3+20)/(1-0.05)*0.05=6.47
2022 05/3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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