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300元。2018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5月4日,购入材料一批,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为156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入库,该批材料计划成本为110000元;
(2)5月6日,购进材料一批,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为26000元,双方商定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支付款项,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经开出商业汇票。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90000元;
(3)5月7日,购入材料一批,价款90000元,增值税117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但到月末材料尚未运到。该材料计划成本85000元;
(4)5月末,本月累计发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全部用于生产产品。
要求:①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②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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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2 04/21 17:06
1借材料采购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00
贷银行存款135600
2022 04/2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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