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家企业任职,2020年1月到3月,在甲企业的各项收入及扣除资料如下,(1)一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8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32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2)2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3)3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36,000元,无免税收入,发放2019年年度奖150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5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要求:1.以前三个月为例计算,李先生工资薪酬收入的预扣式预缴税额;
2.计算李先生年度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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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04/17 18:36
1月预扣个人所得税=((28000-3200-3000)-5000)*3%=504
2022 04/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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