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0日,购入甲类商品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该批商品的售价金额为216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1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②12日,购入甲类商品一-批,商品已经收到,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收到。直到30日,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才收到,.上面注明的购进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该批商品的售价金额为324000元。收到发票当日,B公司开出--张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该笔款项。老师可以分别写出会计分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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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4/08 20:20
您好
①10日,购入甲类商品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该批商品的售价金额为216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1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2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银行存款226000
②12日,购入甲类商品一-批,商品已经收到,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收到。直到30日,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才收到,.上面注明的购进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该批商品的售价金额为324000元。收到发票当日,B公司开出--张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该笔款项。
借:原材料 3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0
贷:应付票据339000
2022 04/0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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