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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49、2016年1月,作为本案被告的某教育咨询公司成立,原告系其股东,原告认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多次将公司教项转入自己的私人张户,导教公强可私济温就,对离信激不透明,原告认为,其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遂于2017年9月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查阅公司文件资料请求通)一份,邮赛至减告注册地址,要染行捷知情现,借精售未予答复。同月,被告公司召开股东会,原告在会上要求查阅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全部银行流水以及所有原始凭证,遭到拒增。于题,原告向法满起话,要深法院河令咖告没供被告线交至今的所有财务会计报告、完整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供原告查阅、复制。试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完全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1/09 23:17
何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您好,老师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2 01/1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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